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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达佩思大饭店

无冰爱尔兰 发表于 2022-06-10 17:26:31   阅读次数: 8241

不达佩思大饭店一直是我想去的地方,从五岁开始便是这样,一直到我即将成年也是如此。

 我第一次见到它是五岁的第一天,那天是我的生日,父亲和母亲带我上街吃饭。那时我们常去一家小炒店,就在繁华街道的背后,低矮明亮,墙上有油渍与水痕。开店的是父亲的一个朋友,后来我知道那是他的初中同学。店里最好的菜是白斩鸡,有时候会卤猪尾巴,有朱红色的油光,泛在黑色铁锅里。

  那时是一月末,天气很冷,冷到现在也未能重新体验。那天还下了雪,应该是后半夜下的,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。总而言之,当我们重重巷道后,蓝色卷帘门上有粉红色A4纸,上面用黑色油彩印了暂休告示,大概是为了回家过年,这比往常还早了一些。

  母亲说想回家煮饭,父亲看了看我,问我是否同意。天色很阴沉,我猜是要下雨。别问为什么五岁小孩会那么轻易地无条件妥协,我想是因为我一无所知,以为那是唯一的饭店。

  于是我们又绕出深巷,穿过繁华街道回家。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不达佩思大饭店,在一个路口转角,很高,好像穿到云层里。

  那样的建筑在当地还很少,我看着灰白石墙与铜色招牌,自动门里灯火通明。

我的父亲那是作什么的?他说是酒店。我认识“酒”与“饭”。我猜那是错的,但我不知道为什么,也没有再问下去。

晚上母亲做了一整桌菜,我忘得一干二净,连同那个很大的蛋糕与音乐电子烛,母亲说那天我睡得很早,吃完没多久便躺下了,父亲后来喝了一点点酒,也睡得很早,留下她收拾一桌子碗碟。

她在说这件事时我刚上高中,我觉得她在埋怨父亲,但可能也有我,很难说。这一点从有记忆开始,就无法解答。

我在五岁生日后的每天都会经过不达佩思大饭店。有时是父亲带着我,有时是母亲带着我。那个街角车很多,又吵又危险,但我一定要去看一眼。看灰白色外墙与依稀可见的水晶吊灯。我仰头望楼顶的避雷针尖,太阳光会晃花双眼,留下短暂的眩晕感。

大概每个小孩都本能地向往富丽堂皇,喜欢那些发亮的装潢,被那些看不清的东西吸引,五岁的我与写字和口算斗智斗勇,无端渴望着一个不达佩思大饭店,即使是建在一个老小区对面,看上去不够协调。

小区不远处有钢铁厂,初中才拆的,在高中前,天色总是很差,后来又好了很多。

父亲说爷爷经前做过钢铁厂的文员,管档案,记性很好,但我不信,他明明连我是谁都记不得。

我在电瓶车后座上听着风声过耳,湿润的雾气蒙住后视镜。父亲告诉我爷爷年纪太大,身体不好了,以后要长期住医院。

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得过肺炎,也住过医院,但只住了一周,那个医院楼很高,但记忆里又显得很矮。我想象不出来在那里长住又会是怎样,更没有想到一个粗略的时间描绘能延续至今,令人忘掉何为开始。

钢铁厂的拆迁发生在初一,我所在的城市将要举办国际会议,我关于这件事的少数具象了解源自父亲,他说是污染,又告诉我郊区拆了不少房子,那是我第一次听到“城中村”的概念,有一个同学在作文里写了这个故事,文章很煽情,得分很高。

那一年我逃掉了新生军训,不达佩思大饭店也关停了好久,我问母亲原因,她在油烟机的轰鸣中转头,一边炒菜一边说她不清楚,大概是翻修,等锅里的菜翻熟后,她关掉油烟机,说我以前老是要去看那个饭店,着了魔一样。

世界总在某一个瞬间宁静,那是回忆涌入现实的溃点,我为那一刻的一切都记得很清楚,周六,七点,空气中有雨水的前兆,一切潮湿而暧昧,让人游离与困惑。

我在那年暑假看了很多书,那也是我第一次狂妄的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地方,和一家饭店名字相同,甚至有人用它命名了一部电影,只不过有二字之差,但我仍坚信那是遥远国度的疏漏,到了很久以后也是这样,也许一直会这样。

次年三月初我去看了过主水塔的爆破,那是钢铁厂的最后一座高塔,除此以外,便只剩下厂房与钢轨架,我爬上厂区对面的小山丘顶,已经有一批人架着相机等待拍摄,有些是居民,有些是记者,有些是钢厂员工,披着蓝绿色工服。

水塔起爆的那一刻扬起烟尘,它倒下时有沉闷的叹息声,我忘了那是来自水塔还是人群,只记得视野左侧是不达佩思大饭店的尖顶,在遥远的高架桥中闪光,我记得饭店在三个月后重新开张,翻修了很多东西,和以前很不一样,却谈不上脱胎换骨,莫名其妙的让人感到平凡。

我一直想进去看一眼,这太容易,但我一直没能做到,这件事情我没和别人提起过,我猜是因为无端的神秘感,像从未谋面的友人。但我无法用这个观点说服自己,这一点也无从解释。

那年我14岁,我还是无端景仰着我的不达佩思大饭店。

母亲在整个初中都坚持让我做几件事情。那些都看来多余而无趣,例如周六下午陪着父亲,坐十几分钟电动车去看望爷爷。

我从来就没有对这一过程有过兴趣,但我又从不违背这一规定,因此我长期怀有无聊的内疚感,无聊到有次为了此事写了作文,竟成了整个初中作文的最低分。原因是偏题。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在作文里写到亲人。

但我说这些并非是为了表达更为无聊的叛逆,作为一篇写到自己的东西,不写完所有的琐事仿佛人工断档或是漏印,透露着无必要的虚伪感,老师说那样其实没什么问题,但我没有认同过。

初中语文老师像所有回忆录中的老师,我会说她是一个好老师,这一点不假,却又笼统,但我想不出如何去写。我没有在作文里写过不达佩思大饭店,她不住在这里,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回事。她是一个东北人,零九年到这里,她每顿饭只吃一点点,说是为了控制体重。

我还是能天天经过不达佩思大饭店,中是隔着马路。我看着人流涌动,而且消散在某辆公交车后。大饭店的自动门旋转,明亮光线折射在银杏树干间,湿润弥漫在大理石砖的表面,涂满起伏。

整个初中我都沿着同一条路回家,这一点从未变更。那条路穿过两栋平房,只能容纳一个人侧身过去,母亲尝试劝我改道,但我没听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。但所幸无关紧要。

那两栋平房是社区图书馆,很小,有一半的地方建成了公共机房。

一九年的夏天我提前毕业,保送进了一直喜欢的高中。初中班主任规定所有保送生得回校慰劳剩下的同学,我在一个很热的上午回去,他们刚考完一次模考,毫不掩饰羡慕,我看见留下的教辅书中挖了空格,应该是用来藏手机,那个空洞裁的很差,毛边歪斜,让人也一起空洞起来。

后来我去考点送考,他们都说很好考,我没有往下多想,看着考完的学生和家长返回城市角落。那天是周六,我乘车回家,买了山楂片去看爷爷。他先前喜欢吃这个,但后来血糖不稳定,护工很少让他吃。

我把银色锡纸包拆开,山楂片的红点让人感到苍白无力,想不到那种发苦的甜酸感知,他在床上看着我,仿佛在审问,我不得不移开双眼。

去高中报到前的近两个月,无所事事,我抱了一整天的各种辅导,每天中午有一个多小时午休,大部分人会去马路对面的公园,我习惯留在教室待着,可能什么也不做。

那个辅导班只对保送生开放,安置在废弃少年宫旁的一角,教室外有一条挖开的沟渠,大抵为了埋新管线。

沿着马路走几百米有一家酒店,占地很大,浅黄色外墙,中间有发光的字牌,但比不达佩思大饭店矮很多,那家酒店边上有一家面馆,拌川很合胃口。我还是莫名其妙的记挂不达佩思大饭店,那里的客人不算多,我记得那里有二十多层,上面是客房,底下两层是饭馆,承包大型宴会。

父亲的朋友不开小炒店了,他说社区改造把他的小饭店也划在了喷色的拆除区方框里,我和母亲去吃了一顿饭,他给我们送了一碟凉拌海蛰,加了花生米与黄瓜。

钢厂的旧址还是一片空地,那里有空荡的厂房与钢轨铁架等待到双眼覆锈。

厂区后有一条修得极差的路,每年都有人向市政府与媒体举报。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很多次,但还是没人去修。

我在高中争取到了住校名额,每周回家一次,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。穿过城市的宏大与琐碎之间。

不达佩思大饭店在几周前贴出了30周年庆告示,我看着工作人员贴上彩色海报,在大门两边摆上鲜花。红色地毯从人行道末端一直铺到大堂中央,我看着赤色的丝绒被踏成暗红。依稀能看见鞋底的印痕。

店庆当天是周五,我乘车回家,看见工人把全新的镀铜大字挂上外墙,底下是穿着礼服的庆祝者,他们相互握手致意,偶尔抬头看着全新的招牌。

我转身走过小区,包很沉,肩膀发痛,树底下有一群老人围着打扑克,边上放着一整排大号钢制保温杯,裹着毛线护套,有莫名的孤独感。

第二天,我和母亲去医院,爷爷躺在床上,电视机里放着抗日神剧,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,只是觉得他对一切完全疏离。

回去的路上我对母亲说要写一个故事,没有人会在里面死去,也没什么不切实际的动人情节,她坐在后座,手扶着我的后腰,她说很好,又说让我骑车小心,别老是说话。

我没有回答,不达佩思大饭店的尖顶深入云霄。我计算着下一次统考的日期,发现应该就是我生日当天,也不知道是好是坏。

饱满的雨点溅起浮尘,我抬头望向天空,明朗的云里光线明亮夺目.

人一生总会为若干事物活着,我看着不达佩思大饭店消失在转角,想起来十多年前的阴沉傍晚和关门的小炒店,然而这些都谈不上伟大,他们都太个人,太情绪化,太容易被遗忘,像无数尘埃,太容易烟消云散。我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渴求伟大与震撼,也许所有人都一样,主动过滤着琐碎与无关紧要。

我拼凑着零乱的字句,发现我还是无端渴望着不达佩思大饭店。那天我离18岁还有半年,很多事情在变,一切都在缓慢流动。


评论(6)

张牧笛
评分
85
以细腻流动的意象书写了个人的体验,时代的变迁。仿佛一个走在故事里的人,向你讲述不同的事件,相同的情绪。

何天平
评分
86
中规中矩的一篇文章,认真但不出彩。

刘杨
评分
82
作者对于生活细节处处留心,能延伸出思考,语言较为流畅,但是文章结构略显散乱。

于文
评分
82
描写有点平,人物和故事可以更生动饱满些

张引墨
评分
89
文字流畅,清晰的把自己的成长与对一个建筑物渴望交织在一起记录下来。 写作者虽只是一个少年,却在文章中表现出一点“沧海桑田”的成长感,有很多的细节描写,为文章增色不少。

吟光
评分
83
内容丰富,具有生活气息。但需要注意文章情节有些许冗杂,主题不够明晰。

庞鸿
评分
92
醉翁之意不在酒,仿佛是对不达佩思大饭店念念不忘,其实是在回望一段青春路。作品风格令人想到路内、双雪涛,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少年时代的怅惘也一脉相承。

朱婧
评分
92
城市里一些看起来与我同在的事物,不达佩思大饭店或者消失的工厂,并不与我不发生直接联系却意味深远;城市里另外一些内容看起来更为具体,探望爷爷的路线,只容身一人的回家窄道,面馆、小炒店,小区,甚至属于母亲的的油烟缭绕的厨房。那些看起来不甚重要的,在作文里无法完全的,甚至迂远而阔于事情的,也许才是有睹于目。有会于心,使生命完整的内容。

顾奕俊
评分
88
“不达佩思大饭店”更像是迷惑读者的一个“小装置”,这篇文章的核心其实依旧是一个人与一群人的青春。
总分779